「BUD專項基金-內地計劃」

為鼓勵香港企業進軍內地市場,政府透過香港生產力局進行BUD專項基金企業支援計劃(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, Upgrading and Domestic Sales 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)提供資助協助香港企業開拓商機,從而提升他們在中國內地市場及東盟市場的競爭力。2018年8月1日更進出優化內地計劃及東盟計劃,將上限由50萬元增加至100萬元,令商家更靈活地開拓內地及東盟市場。優化內地計劃及東盟計劃各會以 1:1 的配對模式,向合資格企業提供最多 200 萬港元資助。由2020年1月20日開始,內地計劃及自貿區計劃各增至200萬,總共達400萬資助,而2020年4月9日起,兩項計劃各自上限取消,即企業可於內地計劃下最多獲得400萬資助。

BUD專項基金-內地計劃申請資格

所有按照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,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

每間企業可獲資助的項目上限

最多 40 個項目,最高累積資助 金額為港幣 400 萬元正。

每家企業的合共最多可獲資助 核准項目及最高累積資助金額 (「內地計劃」和「自貿協定計 劃」)分別為四十個核准項目及 港幣四百萬元正。

**已 2020 年 4 月 9 日起實施。

撥款發放方式(申請企業可選擇[1] 或[2]方式)

申請企業可選擇以方式[1]-申領首期撥款或方式[2] – 不申領首期撥提交項目申請。資助發放及財務管理安排及要求,包括個人擔保安排,詳情請參考「内地計劃」申請指引第5段。

資助金額

資助按對等原則提供,即政府最多資 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 50%,而企 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 核准開支的 50%。在基金的申請期 內,每家企業最多可在「內地計劃」 及「自貿協定計劃」共獲資助四十個 核准項目及合共最高累積資助金額 (「內地計劃」和「自貿協定計劃」) 為港幣四百萬元正。

資助範圍

任何有助個別香港企業透過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/或拓展中國內地及自貿協定經濟體之項目均可申請資助。

項目時間

最多24個月 ( 如推行時間為18個月以上至24個月的項目,企業需提交涵蓋項目推行首12個月的進度報告及年度經審計帳目。)

BUD專項基金 –內地計劃申請程序

  • 提交申請
  • 審批申請
  • 開展獲批項目
  • 提交進度報告及年度經審核帳目
  • 完成項目
  • 提交最終報告及最終經審核帳目

BUD專項基金 – 內地計劃適用範圍

  • 品牌設計
  • 網站設計 / 程式設計
  • 市場推廣策劃及執行
  • 聘用新員工
  • 購買新機械 / 模具
  • 社交平台, 如:微博、優酷等發佈廣告
  • 擺設展覽會及宣傳活動

BUD專項基金-內地計劃所需申請文件

1.申請表格之軟件檔(MS word 格式,中文或英文版本)

2.經申請企業之授權人簽署及公司蓋章之申請表格之正本1份

3.其他證明文件:

- 申請企業之商業登記證副本

- 申請企業主要股東資料的證明文件副本(如:公司註冊處發出之周年申報表表格AR1)

- 申請企業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

- 申請企業與內地業務單位有直接投資關係的證明文件副本

修訂日期: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 資料來源: 香港生產力促進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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